2019年2月,梁某和黃某到利川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辦理離婚登記并領取了離婚證書,雙方在離婚協(xié)議中約定:位于利川市某巷私房及名下車輛歸小孩和女方所有,小孩由女方撫養(yǎng),男方每月給付撫養(yǎng)費2000元。
妻子假戲真做
他提起訴訟請求撤銷離婚協(xié)議
讓梁某沒想到的是,在將房子和車子給女方后,哪知女方假戲真做,導致不得不真離婚。
眼看竹籃打水一場空,離婚7個月后,梁某來到利川市法院,以離婚是惡意串通逃避債務的“假”離婚為由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撤銷離婚協(xié)議中關于財產部分的約定。
此外,梁某還向法院提交了案外人張某訴梁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民事判決書一份及八張借條復印件,累計金額75萬余元。
法院:駁回訴訟請求
利川市法院審理認為,離婚協(xié)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對財產分割達成的協(xié)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男女雙方協(xié)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fā)現(xiàn)訂立財產分割協(xié)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本案中,梁某訴稱離婚是惡意串通逃避債務的假離婚,其陳述的是離婚的原因和目的,該原因和目的是否屬實,在本案中無法查清且與本案無關聯(lián)性,離婚的原因、目的與雙方簽訂離婚協(xié)議是否為真實意思表示并不是同一概念。
原、被告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知在民政部門簽訂離婚協(xié)議的法律效力。該離婚協(xié)議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簽字確認,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證據表明有欺詐、脅迫等法定的撤銷事由。
另離婚協(xié)議屬家事合同,有其特殊性,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約定全部財產歸一方所有,不存在顯失公平的問題,原、被告對債權債務的約定系其內部約定,亦不影響債權人依法主張權利,故對原告要求撤銷《離婚協(xié)議》第一條關于“財產分割”、第三條關于“債權債務”約定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因原、被告簽訂的離婚協(xié)議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撤銷的法定事由,其財產分割及債權債務承擔應按照雙方簽訂的離婚協(xié)議履行,至于是否發(fā)生物權變動的效力系另一法律關系,不影響離婚協(xié)議本身的效力,故對原告要求分割房屋、門面,平均承擔債務的訴訟請求法院亦不支持。
梁某認為假離婚自己利益受損,試圖通過訴訟途徑撤銷離婚協(xié)議,其動機和目的不合法,系濫用訴訟權利的行為。綜上,遂依法駁回梁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
當事人以自己的違法行為為由來撤銷經由自己做出的民事行為,系典型的民事權利濫用,不僅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也不利于民事法律關系的穩(wěn)定,屬不講誠信、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置他人利益不顧的惡意抗辯行為,對此類行為,法院將嚴格依法對其不合理的主張予以駁回。
婚姻本該是一份神圣的、莊重的承諾,也是人一輩子當中最寶貴的東西,但如今很多人為了眼前的經濟利益,不惜在婚姻關系上弄虛作假。
這種行為不僅使婚姻搞得極不嚴肅,而且擾亂了社會秩序。
來源:楚天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