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不能吃藥,有病也要忍;寧可吃中成藥也不吃西藥;即便吃藥也要減量服藥……曾經(jīng)是或正是準媽媽的你,有過這些想法嗎?
其實,這些想法統(tǒng)統(tǒng)不對!
很多藥服用后不一定會影響胎兒
在臨床用藥過程中,醫(yī)生和藥師對孕婦用藥的品種選擇、藥物本身的性質(zhì)、用藥劑量和用藥持續(xù)時間、給藥途徑等都會做充分的考慮。
藥物進入體內(nèi)要經(jīng)過吸收、分布、代謝和排泄幾個階段。
在吸收方面,由于孕期身體激素水平較高,會影響消化道的蠕動能力,讓藥物在消化道內(nèi)停留時間變長,吸收更充分。
從分布而言,由于懷孕后血液會變得比孕前稀釋,血液內(nèi)游離藥物增多,導致藥物活性增加,同樣劑量的藥在孕婦身上效果會更明顯,特別是懷孕32周以后。
在代謝和排泄方面,孕期尤其是孕末期雌激素水平非常高,會影響肝酶系統(tǒng)的活力,導致肝臟解毒能力下降,容易發(fā)生藥物蓄積中毒。
整個孕期腎臟血流量增加,加速了藥物從腎臟排出,這意味著藥物的半衰期變短,平時需要4個小時被排泄出的藥,孕婦可能只需要3小時。
盡管如此,并不意味著孕期生病就不能服藥。胎盤有屏障作用,可避免很多藥物與胎兒有親密接觸。只有分子量特別小、溶脂性高、與血漿蛋白結(jié)合率較低的藥物才能通過胎盤達到胎兒,所以很多藥服用后不一定對胎兒有影響。
既然如此,準媽媽們在選擇用藥時該注意什么呢?
用藥要謹慎,懷孕前仨月最關(guān)鍵
孕期用藥除考慮藥物因素以外,還要考慮服藥時間與孕周的關(guān)系。整個孕期包括圍著床期(受精后的兩周)、胚胎期(受精后第15天到第八周)、胎兒期(第九周到足月)。
藥物致畸時期最關(guān)鍵就在于胚胎期。專家認為,重要器官的分化在胚胎期,各種因素作用都容易引起異常,是藥物致畸敏感期。比如,小孩的心臟發(fā)育敏感期為3周多到6周,如果這時服用與心臟畸形有關(guān)的藥物,危害會比較大。因此,懷孕前三個月盡量少用藥的說法是有科學依據(jù)的,這時應(yīng)減少有害藥物用藥,尤其是自行使用一些不明確的藥。
孕期用藥原則
1、嚴格遵醫(yī)囑用藥,不要自主用藥,不擅自停藥或改變服用劑量。
2、盡量選擇A類和B類藥,除非特別斟酌利弊才使用C類藥物。
3、盡量使用單一制劑而非復合制劑,不建議使用中成藥,因為其成分復雜;單獨用一種藥有效就不要合并用藥。
4、老藥有效就盡量避免用新藥。
5、如果用藥確實會對胎兒有危害,而且又必須用藥,孕婦應(yīng)先終止妊娠再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