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啦!各位小伙伴,
除了關注年終獎啥時發(fā)、發(fā)多少?
還有個關乎明年錢袋子的大事,
值得你關注!
2020年需要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現(xiàn)在可通過最新版?zhèn)人所得稅APP,確認2020年度繼續(xù)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扣除信息如有變動,可以點擊修改。按照規(guī)定,每年12月份要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未及時確認,扣繳義務人于次年1月起暫?鄢待確認后再行辦理。
重要消息
擴散周知
這幾天,南京市民張女士點開個稅APP,收到了"繼續(xù)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溫馨提醒。
該溫馨提醒中明確,為確保納稅人在2020年繼續(xù)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請各位納稅人及時在個人所得稅手機APP首頁,點擊"2020 年度專項附加扣除 "模塊,關注2019年已填報過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否發(fā)生變化,如有變化,請及時修改。
此外,如納稅人未曾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但2020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可以享受,請及時在個人所得稅手機APP首頁" 申報專項附加扣除 "模塊中填報相關信息。
點擊"2020 年度專項附加扣除 "模塊,張女士2019年年初填報的住房貸款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已在待確認列表中。不過,今年張女士的女兒剛上了幼兒園,加上母親2019年滿了60歲,她先在" 申報專項附加扣除 "模塊,進行了子女教育和贍養(yǎng)老人兩項專項附加扣除的申報。申報結束后,在"2020 年度專項附加扣除 "模塊,便出現(xiàn)了2019年已享受的住房貸款專項附加扣除和新填報的子女教育和贍養(yǎng)老人兩項專項附加扣除。
張女士算了一筆賬,新增了子女教育和贍養(yǎng)老人兩項專項附加扣除后,每個月自己工資中應納稅所得額可減少3000元。
具體減稅幅度有多大呢?
以2019年度1月,張女士8000元工資(不含五險一金)扣除個稅情況為例。由于張女士2019年可享受住房貸款專項附加扣除,因而在扣除新起征點5000元后,還可享受住房貸款專項扣除1000元,1月的應納稅所得額為2000元。到了2020年1月,仍按照月工資8000元來計算,張女士在扣除起征點5000元、住房貸款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后,還能再扣除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各1000元,那么張女士2020年1月應納稅所得額為0元。
個稅APP“溫馨提醒”中
還列出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繼續(xù)享受“七提醒”
條條都是你關注的,快看!
一、我2019年已經(jīng)在單位辦理過專項附加扣除,明年想繼續(xù)在單位辦理,該怎么辦?
答:如您2019年已享受過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并需要2020年在單位繼續(xù)辦理扣除,您需根據(jù)政策享受條件并結合明年您的實際情況,在今年12月份及時關注前期填報信息的變化情況;如有變化請及時修改。
為減輕廣大納稅人負擔,稅務機關進一步簡化操作流程,如果您不進行修改,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并延長至2020年。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明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fā)生變化,根據(jù)《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國發(fā)〔2018〕41 號)第二十五條有關規(guī)定,您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以免對您及時、準確享受政策甚至個人信用產(chǎn)生影響。
二、我今年已經(jīng)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為什么還要在12月份予以關注?
答:您今年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依據(jù)今年情況填報并享受政策的;如相關情況發(fā)生變化,您需要及時據(jù)實更新。在歲末12月份提醒您關注這些信息,也是請您結合明年實際情況,確定這些信息在明年是否有變化;如有變化,需要您及時調整、修正。為簡化操作流程、切實減輕辦稅負擔,稅務機關已預填好相關信息,您只需通過手機APP、網(wǎng)頁等渠道查看并修正相關信息即可。
三、如果我未及時關注并修正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會對我有什么影響?
答:如果您未能及時關注、修改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能會對您明年繼續(xù)享受政策帶來一定影響。比如,如您任職受雇單位發(fā)生變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職受雇單位將無法獲取您的相關信息并據(jù)以辦理扣除;再如,如您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條件發(fā)生變化而不進行修改、仍按原條件在明年繼續(xù)享受,還可能影響您的納稅信用。
四、2019年我是通過填寫電子模板方式報送單位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我要修改明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相關信息,該怎么辦?
答:為便于您更便捷、準確享受政策,我們推薦您下載個人所得稅APP 或者登錄稅務局官方網(wǎng)站,對您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修改;前期您填報的信息已經(jīng)預填并可通過上述渠道查看。您也可以將前期電子模板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打印出來,修改并簽字后交給單位,單位可據(jù)此為您辦理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
五、如果我今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未填報,該怎么辦?
答:如果您2019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未在領取工資薪金時享受,您需要先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并在單位發(fā)放最后一個月工資前報送至扣繳義務人,才能在今年剩余月份補充享受2019年的專項附加扣除。如果時間上來不及,您也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自行申報享受。
六、如果我12月份補充享受了2019年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明年想繼續(xù)享受該怎么辦?
答:如果您已填報了2019年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您可以登錄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稅務局官方網(wǎng)站相關界面,選擇" 使用此前數(shù)據(jù)自動生成 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確認信息 "功能,并點擊" 一鍵確認 "完成確認。
七、如果我今年沒有但明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該怎么辦?
答:如您2020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您可以通過手機下載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登錄稅務局官方網(wǎng)站進行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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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西湖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