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個新聞,竟然有公安大佬靠著年檢牟利千萬,太過震驚,給大家看看。
檢測站:3倍出售登記表 放行六千“病車”牟利2200萬元
2013年,佛山市政協(xié)對部分汽車檢測站進行實地調研,發(fā)現(xiàn)車輛年審存在“花高價請中介代辦”現(xiàn)象。隨著市紀委的立案查處和市檢察院的偵查,該市機動車年檢黑幕逐漸被拉開。
高價出售檢測登記表牟利。佛山市物價局定價為每張180元至230元的《佛山市禪城區(qū)汽車安全技術檢測登記表》,在部分檢測站以每張500元至800元不等的高價對外出售。
2011年5月至2013年4月間,佛山市泓信摩托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羅南分公司,索取或非法收受高額檢測費用后,僅使用造假作弊軟件系統(tǒng)通過年審的不合格車輛就高達5640輛。據(jù)代為管理該站的黃國年供述,兩年時間,該檢測站實際經(jīng)營者李勁獲利約2200萬元。
而為在這些檢測站“撐腰”的,就是王宏強。他因在檢測站持干股、享分紅,于2013年10月被紀委“雙規(guī)”,11月19日被拘留,12月被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
背后“大佬”:持干股、享分紅 多渠道受賄近500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1997年至2013年間,王宏強在任職佛山市公安局車管所副所長、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支隊長至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利用其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幣、港幣、歐元、美金等,總計折合人民幣476萬余元。
2013年初,廣東省湛江市公安局車管所原所長梁志雄涉嫌受賄被移送檢察機關,全所42名駕駛證主考官全部涉案,合計上繳“紅包”2100多萬元;2013年6月,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原副所長孔防軍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上至廣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何靖、下至普通民警等8名公安人員涉案,機動車檢測站經(jīng)營者賄賂相關工作人員,10萬輛次“病車”通過檢測。
早就知道年檢賺錢,不然門口沒有那么多黃牛,但是這么賺錢,我真是驚到了,朋友們對此你有什么想說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