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可以走通關系租賃到部隊用房”成為有人手中的“要錢法寶”。一場騙局,讓一群人花費百萬栽了個大跟頭。近日,由上城區(qū)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溫開心(化名)涉嫌詐騙罪一案,經(jīng)依法開庭審理,被上城區(qū)法院以被告人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1萬元。
低價收房高價轉(zhuǎn)租
二房東這么好當?
2021年5月,劉美美(化名)跟姐妹鄧麗麗(化名)聚會聊天時聽鄧麗麗說認識一個朋友叫溫開心,這個人本事挺大,能夠憑借“關系”優(yōu)先且低價租賃到部隊的房子,還說只要把房子租下,再做二房東,通過轉(zhuǎn)租的形式可以賺一大筆差價。劉美美一聽,趕忙提出要和溫開心見一面。
過了幾天,劉美美在鄧麗麗的引薦下見到了溫開心,溫開心聽到兩人的來意后,便稱自己確實認識處置部隊房子的北京某公司老總,并將一張寫滿部隊房產(chǎn)項目的表格交給了劉美美,稱其看中的任何一套房產(chǎn),都可以幫她拿到手。
見上面的房產(chǎn)都是“黃金地段、身價不菲”,此時的劉美美被這個“餡餅”甜香了頭,但她也明白“餡餅”肯定不是白拿的。果不其然,溫開心提出租賃部隊房子需要“亮資”,也就是需要先打保證金,并提供了自己的銀行賬戶。
“房子都還沒拿到手,就要出這么多錢?”劉美美有些擔心,便稱她還需要再考察考察,隨后決定跟鄧麗麗一起去視察表格上的實際房產(chǎn)。
在跑房的過程中,劉美美內(nèi)心產(chǎn)生疑問:“這些房子還在租,這些租客怎么辦?”面對劉美美的疑問,溫開心則表示:“等你租到房產(chǎn),這些租客會重新跟你簽合同,若不愿再續(xù)簽,則讓他們搬走”“交接出了問題,部隊會出面維持秩序”……
聽了這話,劉美美不僅打消了疑慮,更是認為“有關系”的溫開心力量大、能辦事。在鄧麗麗的支持下,劉美美還聯(lián)系了其他朋友,一起成立了一家公司,準備以公司名義租賃“部隊房產(chǎn)”。至2021年6月,劉美美等人向溫開心轉(zhuǎn)賬共計100萬元作為“亮資款”。
等劉美美等人的錢轉(zhuǎn)過去后,“租賃房產(chǎn)”的事情仿佛石沉大海,再也沒了聲響。期間,劉美美等人多次詢問溫開心租賃進度,溫開心均以“受疫情影響,無法進北京,事情不好商量”“部隊現(xiàn)在任務重,沒時間處理這個事情”“這個項目的招標延期了”等等理由拖延“租賃房產(chǎn)”的事情。
不少人相信“有關系”
損失共計300余萬元
直到2022年8月,劉美美覺得事情不尋常,擔心這個“天降餡餅”是空心的,便要求溫開心將賬目上的100萬元“亮資款”拿給她看。可事實上,溫開心早將這些錢款用盡,根本拿不出來。劉美美這才意識到自己受騙上當了,趕忙報警。
很快,公安機關將溫開心抓獲歸案。溫開心到案后承認他并不認識所謂的北京某某公司的什么老總,經(jīng)查證,也不存在處置部隊房屋一事,給劉美美等人看的房產(chǎn)項目表是從別人處拿過來的,至于這些房子是不是部隊的他并不清楚。
2023年1月17日,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區(qū)分局以溫開心涉嫌詐騙罪對其刑事拘留,同年2月21日,上城區(qū)檢察院以溫開心涉嫌詐騙罪,對其批準逮捕。
經(jīng)進一步審查后發(fā)現(xiàn),劉美美并不是唯一的被害人,還有許多相信“有關系”的人吃下了溫開心的“大餅”,損失金額共計300余萬元。
檢察官在調(diào)取溫開心的銀行流水及微信聊天記錄后,查明溫開心將騙得的錢款主要用于購買古玩和歸還其個人債務。同年5月11日,上城區(qū)檢察院以溫開心涉嫌詐騙罪向上城區(qū)法院提起公訴。
最終,溫開心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構成詐騙罪。
檢察官提醒大家,不要迷信“走關系”“走捷徑”,遇到神秘莫測的“有關系”“不可說”,更要提高警惕心,不要輕易交付錢財。租賃房產(chǎn)還是要查詢官方網(wǎng)站,通過官方渠道了解租賃信息,切勿被別人以“低價”誘惑,造成損失等。
來源:每日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