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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報章雜志看到世界各地的怪人,令我驚愕。例如英國有個二十多歲的女人喜啜食家具噴蠟,心癮發(fā)作時還會找"所謂零食",她說喜歡噴蠟的質(zhì)感,噴點在手指來舔,或許噴在抹布上吸啜。她小的時候已喜歡吃沐浴泡泡,(真的有點狂),母親則有吃煤癖。這對母女可以當怪癖作家。
Robert Schnakenberg 是西方pop culture 的專家,寫過不少光怪陸離的作品,他的書令人看得張口結(jié)舌,好像他所寫的Secret Lives of Great Authors,踢爆眾文壇巨人的怪癖:Charles Dickens 每天梳頭幾百次,又喜歡頭朝北極的方向而睡覺,平日最愛流連停尸間,他喜歡觸摸某樣東西三次,認為這樣可以帶來好運,想不到這位大文豪原來這樣婆媽,又奇怪!
Lord Byron 更厲害,一年內(nèi)曾與二百五十個女人睡過,這還未包括與他同睡的男人數(shù)目。牽著一只龍蝦散步的法國詩人Gérard de Nerval,原來龍蝦除了游泳還會走路,而且應該走得相當快,否則如何能被人牽著上街散步呢?
下次說大情人莎士比亞背后的故事,我也是今天才在網(wǎng)絡中發(fā)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