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2015-02-15 13: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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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義氣”,為同學出頭暴打他人致人死亡;“好糊涂”,庭審中還出言威脅出庭作證的警官。日前,永嘉縣人民法院就此妨礙作證案作出一審判決,因為一句威脅話語,這名“90后”小伙子在原有刑期上再加了4個月。
  廖某,1994年出生,永嘉籍。2011年12月,廖某還在念高中,他得知一同學家與他人發(fā)生糾紛。為了幫同學出氣,他竟然拿著鐵管,和另外幾個“哥們”暴打了對方一男子,最后導致該男子搶救無效死亡。對廖某的這行為,偵查機關(guān)認定是涉嫌過失致人死亡。
  2012年10月29日,廖某等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案在永嘉法院一審開庭。開庭審理中,永嘉縣公安局一民警依法作為證人出庭就廖某涉嫌犯罪行為作證。
  民警在法庭上接受公訴人詢問時,廖某突然情緒激動并失控,他公然無視法庭紀律,當庭對該民警進行人身威脅,大聲呵斥,聲稱自己“出去后搞死你”。法庭頓時陷入一片混亂,審理一度中止,廖某的威脅行為妨害了證人作證及整個審理的正常進行。
  2013年1月21日,廖某因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永嘉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10個月。另外,他當庭出言威脅出庭作證的證人的行為,也被警方立案調(diào)查。
  今年初,廖某涉嫌妨礙作證一案,被檢察機關(guān)提起公訴至永嘉法院。永嘉法院經(jīng)審理后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廖某犯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與原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10個月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6年2個月。
  也就是說,經(jīng)過合并處罰后,廖某因為一句威脅話語,換來加刑4個月。

來源: 溫州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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