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2013-09-26 21: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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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寧波6月26日電 兩年前,剛剛成為父親的劉偉強(化名)為逗女兒開心,把兩個月大的女兒拋起來卻沒接住,女兒沒了。近日,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因過失致人死亡案件,劉偉強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兩年前,劉偉強從湖南來到寧波,認識了現在的妻子蘭蘭(化名)。不久,他們的女兒誕生了。2012年年底的一個清晨,平時比較愛哭鬧的女兒卻出奇地乖,看到爸爸后,不斷沖他微笑,看得劉偉強心花怒放。
那天清晨,劉偉強給兩個月大的女兒換完尿布,他一把抱起微笑著的女兒。趁高興,他把女兒往高空拋了起來,拋到胸口的高度,然后雙手接住。就這樣,他又拋了一次。他覺得這樣能逗女兒開心。
第三次拋的時候,劉偉強還是像前兩次一樣伸手去接,但可能是拋的時候用力過猛,孩子掉下來的時候他沒能接住,直接摔在了水泥地上。
劉偉強驚慌失措地抱起哇哇大哭的孩子,放到床上。孩子的后腦勺已經鼓起了一個大包,他趕緊掐女兒的人中,鼻血卻不斷涌出。
此時,蘭蘭正在家門口的小河邊洗衣服。劉偉強朝門外大喊妻子的名字,孩子的哭聲卻越來越弱。
蘭蘭沖進家門的時候,孩子已經沒有了哭聲,她摸著孩子的臉,感覺到一陣涼意。蘭蘭向鄰居求救,鄰居開著電瓶車送母女倆去了醫(yī)院。劉偉強也隨后跟上。
到醫(yī)院的時候,醫(yī)生告訴蘭蘭,孩子已經死亡。醫(yī)生向蘭蘭詢問了孩子出事的經過,然后報了警。
劉偉強離開醫(yī)院回家的時候,卻發(fā)現公安民警已經在家門口等他。
近日,寧波市鄞州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該案,因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劉偉強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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