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的什么玩笑——舊話要重提之十七
說明
“舊話”。筆者于2021、2023學年提出質(zhì)疑,現(xiàn)2024學年。
“要重提”。若原文沒錯,則七周歲讀一年級而非六周歲接受義務(wù)教育。
“之十七”。上一篇《插圖真?zhèn)離譜——舊話要重提之十六》。
知識性差錯(1-2)
2018—2024學年三年級上冊《續(xù)寫故事》,60頁(插圖中的文字):
甲:我上個星期過九歲生日,媽媽給我買了一個很大的生日蛋糕。
乙:我也剛剛過了九歲生日,生日那天是我們?nèi)胰艘黄疬^的。
淺析
此時“九歲生日”,那是幾歲讀的書?
“九歲生日”之“九歲”,指九周歲;兩個都是“九歲生日”,指九周歲是主流:時為三年級。
逆推,二年級主流八周歲,一年級主流七周歲。這樣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wù)教育法》(簡稱《教育法》)相悖——六周歲入學。
《教育法》說得明白: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應(yīng)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wù)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qū)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若按《教育法》順推,則六周歲讀一年級,七周歲二年級,八周歲三年級。
其實,學到這一課的時候,約為三年級上學期的中段(約11月上旬)。從當年9月到翌年8月的三年級整個學年中,至此時,過了約五分之一時間。相應(yīng)的,至此時也是約五分之一的三年級學生達到九周歲,而其他約五分之四的還未到九周歲。換言之,三年級上學期約11月上旬時九周歲只是支流,八周歲才是主流:不可混淆主次。
再者,不是也有五周歲讀一年級的?——當然是少數(shù)——順推七周歲讀三年級。
可否把甲乙兩人三年級時的“九歲生日”改為“七歲生日”?——若九歲可七歲亦可——大家呈現(xiàn)的都是支流。
或曰,《教育法》不也說,“條件不具備的地區(qū)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入學。所以,順延推至九周歲讀三年級也是說得過去的。
答曰,《教育法》通過于1986年,現(xiàn)在是2024年了,過了三十八年了,全國大多數(shù)地區(qū)兒童主流人群還“條件不具備”六周歲入學?
如題——還要多添三個嘆號——開的什么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