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降價就解約,并要求業(yè)主賠償改造房子所需的裝修費用
長租公寓平臺“逼迫”業(yè)主降價惹爭議
工人日報 近日,家住北京昌平區(qū)的白女士有點郁悶。兩年前,她將自己的房子委托給自如對外出租,但從今年6月中旬開始,她就頻繁接到自如的電話,對方要她把月租由原來的6700元降為5800元,并稱“不降價就解約”。
白女士的遭遇并非個例。受疫情影響,北京房屋租賃市場交易冷淡、租金下滑,近期,不少業(yè)主收到自如等長租公寓平臺的降價要求,下降幅度在數(shù)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業(yè)主被要求降價,不降價就解約
2018年5月,白女士將一套位于北京昌平區(qū)的兩居室托管給自如,并與其簽訂了3年的托管協(xié)議,當時協(xié)議的房租為6700元/月。
早在今年3月10日,白女士就接到號稱自如資產處置部的降租電話,當時她明確表示不同意不協(xié)商。然而近半月以來,自如的降租電話越打越頻繁。電話里,對方以“疫情影響,造成公司收益下降”為由,要求她降低房租至5800元。如果不同意降價就強制解約,并且索要裝修損失費1萬多元。
“自如提供的是房屋托管服務,理應自負盈虧,F(xiàn)在虧損卻讓房東分擔,這是什么道理?而且合同上也沒有‘調整租金’這一項,憑什么要求我們降租呢?”白女士不解地說。
和白女士一樣,把房子委托給我愛我家的業(yè)主程先生最近也接到了降租通知,不過對方是通過微信語音而非電話的方式。“管家在微信上跟我說房租每月降500元,連降12個月,連個書面通知都沒有。”程先生向記者說道。
除了北京的程先生和白女士外,杭州的自如業(yè)主林先生也接到要求降租的電話。因為合同還有2個月到期,他不想在此事上耗費太多精力,于是同意了降價。
要么減租,要么解約賠裝修費
在記者采訪的業(yè)主里,一些業(yè)主選擇“妥協(xié)”,同意降價。但也有很多業(yè)主表示不接受降租,而不降租要承擔的后果也大致一樣。
7月4日下午,家住北京的自如業(yè)主張先生對記者表示,近期一直接到自如要求降低房租的電話,被告知如果不降價自如就會單方面解約,業(yè)主需賠償自如改造房子所支付的裝修費用。
“又不是我提出解約,是自如要解約。我得不到賠償,怎么反而還要去賠償裝修款?”張先生說。像張先生這樣被要求賠裝修費的業(yè)主不在少數(shù)。
記者注意到,自如與一位業(yè)主簽訂的合同中寫道:合同提前解除,甲方(業(yè)主)均應向乙方(自如)支付裝修及新配置設施的損失費。鑒于乙方合作的裝修、新配置設備供應商的費用結算、票據(jù)開具的特點,決定乙方無法為本合同項下標的資產裝修及新配置設施提供額外單獨的票據(jù)。因此,雙方在此認可,本合同第3條下涉及費用的具體金額以乙方提供的相關數(shù)據(jù)為準。
建議通過協(xié)商來解決糾紛
“如果合同上沒有約定調整租金,合同期內,長租公寓平臺沒有理由單方面要求業(yè)主降低租金。”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寶昌對記者說。
正是因為沒法單方面降租,所以一些平臺以解約并索要裝修費的方式迫使業(yè)主同意。那么,自如與業(yè)主簽訂的合同中關于裝修費用的條款合理嗎?
關于裝修費用條款,大部分受訪業(yè)主均表示,沒有格外留意。張先生坦言:“簽約的時候,沒有注意到裝修費用賠償?shù)臈l款。”
對此,有律師表示,簽合同時不看清楚是業(yè)主自身的責任,如果合同內有裝修費用賠償?shù)臈l款,除非該條款不合理,否則要按雙方約定執(zhí)行。但也有律師表示,自如與業(yè)主簽訂的合同涉及霸王條款,顯失公平,損害了業(yè)主的合法權益。
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對記者表示,面對租房市場的困局,各方都面臨著巨大的壓力。房東面臨著日常生活成本增加、租房難度增大的壓力;長租公寓平臺面臨著客源減少、房租下降的成本重壓;租客面臨著收入降低的壓力。當前,租房市場的困局其實不是任何一方能夠解決的,更多的是需要理解和諒解。建議先通過協(xié)商來解決糾紛,共同渡過當前的難關。如果協(xié)商不成,建議走法律渠道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