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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消費者維權有多難?

樓主
2017年雙十一在天貓京天華盛旗艦店買了款電腦。電腦平時標價是2599,11月初價格漲到了2799,雙十一價為2796,商家在雙十一有個單品100名以內送100元紅包的活動,我在下完單付款前看了商品搶購頁面銷售數量為14臺,付完款(付款時間是0:02:29)后接著去付完了另外一筆訂單的款再來看這款電腦的搶購頁面,已售數量仍在29臺,直到零點十幾分我再看該商品詳情頁銷售數量仍不到100臺,到中午十二點也才賣500來臺,由商品銷售詳情頁數據可知當天該商品銷售其實是很冷清的。

然而,18日店家公布名單我卻在100名以外了,所以我有理由懷疑商家當天活動中獎名單和當天商品搶購詳情頁面肯定有一個是造假的,或者根本這兩者都是被造了假的,商家客服的解釋是中獎名單和商品搶購詳情頁面數據都是由天貓系統后臺生成的。向天貓投訴后,天貓給出的回復是:“已幫助您多次聯系商家,但商家均未回復,實在抱歉,感謝您的理解!”(見圖一)意思應該就是我們幫您聯系商家處理,但商家一直不鳥我,我也很無奈!無奈!!

無奈之下在12315互聯網平臺發(fā)起了投訴,當然,無論最后什么樣的處理結果其實都是在意料之中的,并沒有想在這種投訴中能得到多么公正有效的處理結果,但是后面發(fā)生的一系列事件讓一個平民消費人員感到的是既可笑又無奈!

首先,我在12315平臺投訴的是商家(詳情見圖二和圖三),轄地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作出的回復和商家一致,是以天貓后臺的時間為準,不知道我對他們的回復作下面的理解是否正確(因為我的確文化太低):造成雙十一當天該商品銷售詳情頁面數據和中獎名單數據巨大出入的是天貓而不是商家!

根據以上回復,接下來我對天貓進行的投訴形為不是知道到底應不應該或者是否正確?(投訴詳情見圖四和圖五)。2017年11月15日,杭州市余杭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受理該投訴,但時至今日,受理情況一樣仍為“已開始辦理”(對于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作出的關于處理投訴時效問題的解釋見圖六)。

3月9日接到余杭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一位女性工作人員的電話回復,說商家提供的中獎名單我的確不在其中,我提到上次的投訴以及商家所在地武漢工商部門回復情況后該工作人員立即說,你既然投訴過應該要告訴我們的,這種情況下我們是不會重復受理的。拜托,我要怎么告訴你們?你們有沒有看我的投訴內容(見圖五黑底文字部分)!最后她要我留下了第一次投訴的受理編號。

11日下午,該女性工作人員又電話回復(星期天居然在工作,這點值得敬佩!),說可能權限問題,無法在平臺查詢我上次對商家投訴的內容,問我武漢那邊工商部門有沒有把案件移交給她們余杭工商,沒有的話要我要求武漢工商把案件移交余杭工商。我無法理解,前后長達三個多月,你們工商部門內部辦案流程會一一通知我嗎?有沒有收到對方移交的材料你應該去問你們局領導或武漢方工商部門。

當我再次質疑她對我的投訴居然連投訴對象投訴內容一點都不知情時,她急忙說了一句“我反正通知你了,再見”就趕緊掛了電話!我是沒文化的人,可是,她們工商部門工作人員應該都是高學歷的文化人吧?為什么回復處理意見時就連投訴人所要投訴的對象是誰?投訴的內容是什么她們都一點不知情呢?難道真怪我太沒文化寫不靈清(見圖五)?如果大家能看明白圖五中投訴內容的話,那就不得不讓人懷疑她們上班時精力根本就不在工作上,估計上班時都在走撲克打象棋刷王者榮耀玩朋友圈吧?又或者,她們都是“臨時工”?而且是和我一樣沒文化的“臨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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