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2014-12-23 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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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情況是這樣的,我是今年準備結婚的,房子呢是去年我爸媽{男方}一方出錢付的首付,后面的按揭也是我爸媽一方在還,現(xiàn)在女方家里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才能結婚,{房子是去年付的首付,今年年初交的房,我們是要今年國慶結婚,房產證可能要到明天才能辦下來。買房時填的資料付款人按揭人都是男方父親的名字,所以房產證最開始肯定是男方父親的名字,我和女方的名字也要到后面才能加上去。 }!,F(xiàn)在的問題就是如果以后婚姻不和諧導致離婚,女方有沒有權利來分房子?請大家?guī)兔σ幌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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