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年的女生是可以領結婚證的,男生還不可以。
如果是2002年出生的女性,今年就可以領結婚證,因為她們今年已經滿二十周歲了,而我國女性的法定婚齡為二十周歲;如果是2002年出生的男性,則2024年才能領結婚證,因為男性的法定婚為二十二周歲。
民政局結婚登記的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申請結婚的男女當事人,帶齊本人的身份證以及居民戶口本,以及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當事人沒有血親關系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證明,男女雙方一起到其中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結婚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是本人親在在場的。如果有哪一方是離過婚的,也是需要提交離婚證的。有些地方還會需要婚檢證明,而這個是看地方政策的。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會對男女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認真的審查,而且在有必要的時候,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或者進行必要的調查,也可以是在指定項目進行醫(yī)學上的鑒定。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過認真的審查后,認為符合所有的結婚條件的,就會準予登記,并且發(fā)放結婚證。如果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該出一份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