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晚,翠屏路上紅藍警燈交錯,交警機動大隊正在開展夜查整治行動。熒黃色的身影在車流中穿梭,對過往車輛逐一檢查。
11點58分,一輛粵CD××52號白色吉利小車沿人民西路東往西方向駛來,臨近崗點時竟越開越慢。后方車輛不耐煩地切換遠近光燈示意,可吉利小車依然不為所動,干脆停了下來。▼
突然中斷的車流和閃爍的車燈引起了藍警官的注意,他立即上前查看。只見吉利小車車窗大開,一陣酒氣從車內(nèi)飄出。“喝酒了?”司機趕緊拿出證件,聲音嘶啞地回答:“只喝了5、6杯,真的!”▼
藍警官讓司機下車接受酒精檢測,司機輕輕一吹,數(shù)值為21mg/100mL,雖然喝得不多,但剛剛超過酒駕標(biāo)準(zhǔn)。▼
“唉!”司機嘆了口氣,看到這個結(jié)果也很無奈。自己犯了錯,只好認(rèn)罰,還好只是酒駕,不用坐牢!但藍警官卻告訴他,不但要吊銷駕駛證,還要拘留。
司機一聽差點跳了起來:“什么?別人酒駕最多扣12分,為啥我酒駕就要吊銷駕照?”▼
藍警官打開行駛證,指著上面的一行小字給司機看。原來,上面寫著車輛使用性質(zhì)是“預(yù)約出租客運”,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網(wǎng)約車,屬于營運車輛。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罰要比開普通小車嚴(yán)厲得多。
司機一時沒反應(yīng)過來,嘴里一直碎碎念“怎么會這樣”。原來,司機姓黨,39歲。他自稱半年前從珠海某代駕公司物色到這輛吉利小車。這輛二手新能源汽車要價低于市場價很多,他就直接買來代步。▼
黨某還說,當(dāng)時代駕公司并沒告訴他車輛性質(zhì),他也沒留意,以為就是普通的私家車,連過戶都沒去辦理。1月9日晚上,黨某和同事在旺角百貨附近的食街聚餐。今年春節(jié)比往年來得早,再過幾天大家就陸續(xù)回鄉(xiāng),再聚可能就要一個月后了。幾人邊聊天邊喝酒,不一會幾瓶白酒就見了底。
可黨某還沒喝到位,打算去坦洲找朋友繼續(xù)喝,于是他就在夜色的掩護下開上了吉利小車。沒想到眼看就要出珠海了,竟遇上交警查車。不僅被查出酒駕,還得知自己的二手車如此“不普通”,伴隨黨某17年的A2駕照也要徹底跟他“拜拜”了。據(jù)小編了解,現(xiàn)在要考個A2駕照,怎么也得上萬吧,更不要說時間成本了。▼
由于黨某酒后駕駛營運車輛,將面臨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同時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申領(lǐng)。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guī)定,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無論黨某知不知情,他酒后駕駛營運車輛已成事實。希望司機朋友們都能引以為戒,不要貪圖便宜,買車應(yīng)選擇正規(guī)車行,畢竟天上不會掉餡餅,也沒有免費的午餐!
來源:珠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