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別人跟你借車,你會借嗎?
有這么一位靠“借車為生”的男子,靠各種“騷操作”,顛覆了朋友、親人甚至是蜀黍的認知……
高陽縣男子齊某,好吃懶做又喜歡花錢,但錢從哪來呢?每天都在琢磨這個事的他,去年6月遇到一個“機會”,齊某在某私人貸款公司用自己的車作為抵押物,臨時借貸了2萬元。
拿到錢后齊某并未想著創(chuàng)業(yè),一邊揮霍,一邊償還著利息,眼看就要到約定還款日了,齊某自知無法償還,怎么辦呢?
因只辦理了簡單的抵押手續(xù),車還在齊某手上,有了上一次的“經驗”,齊某立刻換了一家私人貸款公司一試,居然仍可以貸出錢來!就這樣,齊某“拆了東墻補西墻”,把貸出來的錢償還了上一家貸款公司的本金和利息。
此時的齊某不僅沒有從這緊巴巴的日子中醒悟,反而感覺自己發(fā)現(xiàn)了一條“生財之道”!
此后,齊某先是租賃了保定某車行汽車拿去抵押借貸,隨后又編造各種理由向周圍的親戚和朋友借車,偷偷拿去抵押借貸。就這樣,2個多月的時間里,齊某先后抵押過14輛車,用于日常償還債務和揮霍。
因為有的私人貸款公司需要齊某將車留下,齊某便以各種理由延遲歸還朋友,據(jù)齊某朋友介紹,其每次借車和延遲還車的理由真是五花八門,什么“不會開自動擋車”“拉東西”“接親”“給你收拾一下”等等。催的急了,就新借一輛把抵押的車置換出來。
眼看雪球越滾越大,窟窿越來越多,齊某還鋌而走險玩了把“大”的!他虛構投資項目,從朋友趙某處借款30多萬。
最終,面對一直上門要車、要錢的朋友,齊某無法應對只能關機離家……
“亮劍2020”打擊整治專項行動開展以來,高陽公安嚴打各類侵財犯罪,接到該警情后,經大量工作,在高陽某小區(qū)將齊某抓獲。
經審訊,齊某交代,騙來的錢款主要用于賭博和吃喝玩樂,基本上已揮霍一空。目前,齊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小編感嘆,那么多人把齊某當“兄弟”,他卻拿人家當“提款機”,真是遇人不淑,也為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提了個醒,借車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