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時分,車流漸少
隧道內車輛正有序駛過
突然,一輛黑色小車沖向隧道壁
“砰”
由于沖擊力過大
車子直接發(fā)生側翻
豎立在了高速公路上
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凌晨隧道發(fā)生翻車事故
玻璃渣碎了一地
如此危險的一幕發(fā)生在4月26日的凌晨。當天0時43分許,深圳龍崗交警接報稱,在丹坪快速貓公壩隧道沙灣往羅湖方向發(fā)生一起翻車事故,疑似有人被困。
接警后,龍崗交警立即趕往現場,只見右側車道內,“豎”著一輛撞至變形的粵M牌黑色小車,周圍散落著滿地的玻璃渣和紙片。旁邊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子,自稱是小車司機張某。
現場確認無人傷亡,這讓執(zhí)勤民警松了口氣,但張某身上隱隱散發(fā)的酒氣卻讓民警起疑,“這可能不是一個意外!”
隨后,執(zhí)勤民警將張某帶至安全地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并帶往醫(yī)院進行抽血檢驗。經檢測,張某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185mg/100ml,血液酒精檢測結果為197.96mg/100ml,達到危險駕駛標準。
司機稱自己已經喝斷片
完全忘了事發(fā)的過程
事發(fā)時,由于車速過快
黑色小車直接沖向了隧道壁
強大的沖擊力卻將小車反彈了過來
然后車子側翻在了高速公路上
慶幸的是,張某并未受傷
事故發(fā)生后,他解開駕駛位的安全帶
從后車窗爬了出來
據張某供述,4月25日19時許,他駕車前往平湖翠峰麗景小區(qū)與朋友聚餐,期間喝了幾杯白酒,24時許,他駕車返回橫崗,在途中發(fā)生了交通事故。
面對交警的詢問,張某表示自己已經喝斷片,完全忘了事發(fā)的過程。“安全氣囊彈到臉上那一刻,才猛地清醒過來,出了一身冷汗。”
劫后余生,張某對自己酒后駕駛的行為感到后悔不已。深圳龍崗交警表示,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張某已于4月26日被刑事拘留。
酒后駕駛分兩種
你知道其中的區(qū)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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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80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酒駕);
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醉駕)。
一字之差
兩者差別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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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屬于違法行為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駕屬于犯罪行為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來源:杭州交通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