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北京擬向無車家庭優(yōu)先配置小客車指標。今天(6月1日)下午,《北京市小客車數(shù)量調控暫行規(guī)定(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北京市小客車數(shù)量調控暫行規(guī)定〉實施細則(修訂征求意見稿)》發(fā)布,計劃于明年起開始實行搖號新政,無車家庭可以家庭為單位參與搖號,其中簽概率要明顯高于個人申請者,能夠優(yōu)先獲得指標。新能源車方面,每年將有80%的指標向“無車家庭”優(yōu)先配置。
此外,指標配置由現(xiàn)行每兩月配置一次,改為每年5月配置新能源指標,6月和12月配置普通指標。
《征求意見稿》首先明確了無車家庭的定義。一個“無車家庭”由主申請人和他的家庭成員組成,總人數(shù)至少為2人,可以共同申請指標的家庭成員范圍限定在配偶、子女及雙方父母。所有的成員及其配偶名下不能有北京市牌照的小客車。主申請人代表整個家庭來申請指標,并且作為指標的持有人。
據了解,申請“以家庭為單位”配置指標的無車家庭主申請人及其他家庭成員須滿足以下條件:主申請人執(zhí)行目前的規(guī)定,應為北京戶籍或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有北京市有效居住證且近五年連續(xù)在北京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名下無京牌車、有駕照;其他的家庭成員應為北京戶籍或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有北京市有效居住證且近五年連續(xù)在北京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可以無駕照。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申請以家庭為單位進行搖號后,所有參與的家庭成員及其配偶就不能同時再以任何形式申請指標(如果主申請人與兒子一起組成“無車家庭”申請配置指標,那么主申請人的兒媳婦就不能同時申請指標)。另外,“無車家庭”獲得指標后,所有成員十年之內不得再參加指標配置。
本次新政還增加了家庭積分的概念并合理設置了積分規(guī)則。在普通指標配置時,通過家庭積分賦予“無車家庭”遠高于個人的中簽概率;在新能源指標配置時,除分配給單位和營運車的指標配額外,首先拿出80%的指標根據家庭積分高低向“無車家庭”優(yōu)先配置。
據了解,所有申請參與指標配置的“無車家庭”都將按照一定測算方式得出一個家庭總積分,影響因素包括參與無車家庭指標申請的總人數(shù)、此前參與搖號的時長以及家庭成員的代際數(shù)。最后所得出的分數(shù)即為相較于首次參與個人搖號者的中簽倍率。
總的來說,作為一個家庭來申請時,家庭申請人越多,家庭總積分就越高,獲得指標的概率也更高。
根據家庭積分規(guī)則,以及當前個人搖號平均階梯積分為5進行測算,舉例說明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指標的優(yōu)勢如下:
案例1 三代同堂大家庭
家庭申請人包括主申請人、主申請人配偶、2名子女及雙方父母共三代8人,其中有4人正參加搖號,個人階梯數(shù)均為5。
即該家庭如參加搖號,中簽倍率是個人首次參加搖號中簽率的126倍,是主申請人個人參加搖號中簽率的25倍多。
案例2 一家三口
家庭申請人由主申請人、主申請人配偶、一名子女組成共兩代3人,夫妻均在搖號,個人階梯數(shù)均為5。
即該家庭如參加搖號,中簽倍率是個人首次參加搖號中簽率的54倍,是主申請人個人參加搖號中簽率的10倍多。
案例3 夫妻兩人小家庭
家庭申請人由主申請人及其配偶2人組成,只有主申請人在搖號,個人階梯數(shù)為5。
即該家庭如參加搖號,中簽倍率是個人首次參加搖號中簽率的16倍,是主申請人個人參加搖號中簽率的3倍多。
家庭總積分計算公式:
1、家庭申請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請人的配偶的,家庭總積分公式:家庭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配偶積分)×2+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shù)
2、家庭申請人中不包含主申請人配偶的,家庭總積分公式:家庭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shù)
補充說明:
每個人的積分均由兩部分組成:基礎積分(主申請人為2,其他成員為1)+階梯或輪后積分(若此前未參與搖號或輪后則無此項積分)。
朋友們你覺得以家庭為單位搖號怎么樣?
你希望杭州也實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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