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考試科目四,實則是大家對科目三理論考試的一種俗稱,很多學員到了最后一步,還是不清楚駕駛員考試科目四究竟有幾次考試機會,下面就給大家好好講解一下。
根據(jù)《公安部第123、124號令》規(guī)定:
1、每個科目預約后,當天可以考試一次、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應當重新預約考試。
2、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預約次數(shù)各不得超過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試機會)。
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學員需要重新從科目一開始考試。
3、科目一和科目四沒有預約次數(shù)的限制。
科目四必須在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后才能參加,考試不合格的,當天可以直接申請補考,之前已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成績仍然有效。
綜上所述:駕駛員考試科目四沒有次數(shù)的限制,只要在有效期內,就可以一直預約考試。但是,預約到考試后,當天只有2次考試機會(第2次為當場補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