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正式發(fā)布關于《杭州市育兒補助實施辦法(試行)》(下稱《辦法》)的通知。
根據通知要求,《辦法》將于9月10日起實施。
《杭州市育兒補助實施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依據黨中央國務院先后出臺《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優(yōu)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fā)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21年8月20日修訂),《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優(yōu)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fā)展的實施意見》(浙委發(fā)〔2022〕27號),《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年11月25日修訂)等文件要求。
二、制定依據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人口均衡發(fā)展工作,于2023年2月1日《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杭州市優(yōu)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fā)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市委發(fā)〔2023〕3號),明確要求“到2025年,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基本建立,群眾生育、養(yǎng)育、教育負擔顯著降低,優(yōu)生優(yōu)育保障體系更加健全、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出生人口中二孩、三孩占比得到提高,總和生育率和自然增長率企穩(wěn)回升。”的工作目標,并提出了“減輕生育養(yǎng)育教育負擔”的工作任務,通過對符合條件生育二孩、三孩的孕產婦在孕產期間特定醫(yī)療保健服務予以支持,以強化生育服務保障;對符合條件的二孩及三孩家庭在育兒消費和托育服務方面給予支持,以降低多孩家庭育兒成本。
三、主要內容
(一)補助類型和形式
分為孕產補助和育兒補助兩類,采用一次性發(fā)放現金形式。
1.孕產補助
補助對象:同一對夫妻自2023年1月1日起,懷孕(生產)二孩、三孩的杭州戶籍孕(產)婦。
補助目的:減輕多孩家庭孕(產)婦孕期保健、生產及產后康復等醫(yī)療保健服務費用支出的負擔。
補助標準:懷孕(生產)二孩給予一次性補助2000元,懷孕(生產)三孩給予一次性補助5000元。生產多胞胎的按其子女的孩次分別計算。
申請時限:孕(產)婦在懷孕后建有《母子健康手冊》,且懷孕滿24周至嬰兒出生后180日(指自然日,下同)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的視作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2.育兒補助
補助對象:同一對夫妻自2023年1月1日起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且新出生子女戶籍登記在杭州。
補助目的:支持多孩家庭購買嬰童產品及托育服務的費用支出,減輕養(yǎng)育負擔。
補助標準:生育二孩給予一次性補助5000元,生育三孩給予一次性補助20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按其子女的孩次分別計算。
申請時限:在嬰兒出生后180日內申請,逾期未申請的視作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二)資金保障
孕產補助和育兒補助經費由區(qū)、縣(市)承擔。其中育兒補助經費由市財政按不超過區(qū)、縣(市)實際補助金額的20%進行補助。補助經費列入年度預算,確保按時到位。
(三)補助實施流程
提交申請。申請人通過手機“浙里辦”APP --“健康杭州”--“善育在杭”--“孕產補助”、“育兒補助”,按提示發(fā)起補助申請,提交申請。
資格審核。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初步審核,報經區(qū)、縣(市)衛(wèi)生健康局(社會發(fā)展局)終審確認補助資格。資格審核在收到申請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
發(fā)放補助。孕產補助、育兒補助資格經審核確認后,相關區(qū)、縣(市)衛(wèi)生健康局(社會發(fā)展局)將補助資金一次性打入補助對象個人預留賬戶。
數據匯總。各區(qū)、縣(市)衛(wèi)生健康局(社會發(fā)展局)定期對申請補助、資格審核、補助發(fā)放等數據進行采集匯編,每年進行一次數據建檔保存,并做好相關信息上報。
四、解讀機關、解讀人及政策咨詢電話
解讀機關:杭州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解讀人:李建政策咨詢電話:85255396
來源:杭州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 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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