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8年9月選了杭州都都國際裝修。公司,半包工程,面積174平方。預算單報價136000元,也沒看到主合同。頭一星期設計師就上門來催我們下單,說可以用他們的工人做,價格也好商量的,會請個好一點的項目經理。有事找她就可以了。后來設計師為了促成這筆單,說給我們優(yōu)惠2萬。我們覺得價格也合理。就去公司簽了主合同,看到主合同上面寫著的是經工商局和消費保護備案過的合同。覺得應該沒什么問題就簽了。
10月工人就進場了,項目經理都很熱心的夸他們是很專業(yè)的,做了很多年了。所以就很相信他們。等到水電做好,項目經理給我一份增加項目費用要1萬2千多。
我發(fā)現(xiàn)用線也多出很多,砌墻面積也多出很多面積。說好多線都是不在算里的,一個衛(wèi)生間出水很小他們也說沒辦法了,只能我自己花2000多加增壓泵處理。有些我明明和設計師在修改圖紙時調整時說過的,設計師也改了圖紙,預算里卻沒有給我加進去。事后做完了就都變成增加項了。他們利用消費者不專業(yè),信息不對稱,用技術手段把本應在預算里就要給我算進去的項目,給故意漏掉了,移到了后面增加費用里。事先做之前又不和我商量工程量和價格,得到我認可再做,是強制我消費。因為當時項目經理說不結算增加項費用后面不能繼續(xù)做下去的。最后找他們公司好幾次,他們才同意優(yōu)惠一點9600元結算。我向公司提出換項目經理,提出有增加項一定要事先和我商量確定再做。
后來換了項目經理來做泥工,我的廚房衛(wèi)生間墻磚換了和地磚一樣的磚貼。新的項目經理一來,說要增加2萬才能做。
我們商量了好幾天也不肯便宜。當初我和設計師說我可能會用地磚上墻貼,她說沒關系,都是沒問題,她和項目經理說一下就行了。單價和原來一樣,F(xiàn)在設計師那邊也不肯出來說話了。由于協(xié)商不好,我就自己叫工人做了。全部一共2萬工資就全做完了,連原來沒有的客廳背景都算做好了。價格只有裝修公司四分之一。
后來木工吊頂,木工說由于他們公司裝的水管太低了,原來的平頂做不了,要改一二級吊頂。我也相信他們說的讓他們改成了凹進去的吊頂。我讓他們給我增加了一個陽臺隔板層1.56個平方。項目經理說要2000多,我也同意了。另外做了4個門套。等做好后項目經理又給我拉了一張1萬3千多的增加項。
我傻了,原來要改平點頂的費用6000多要我出。項目經理卻說是我的空氣能管道太大引起的才改。我很生氣不認可。不同意付這個費用。項目經理還忽悠我客廳吊頂不要裝燈帶,影響空調出熱風。我相信他們了沒做燈帶,結果后來客廳采光不夠,暗得很,冬天熱風還是吹下不來。兩樣效果都沒得到。為了不被他們這樣坑,后來我油漆工也不讓他們做了,自己叫人做好了,裝修公司要12380元,我外面叫工人3000多就做好了。但如果不讓他們做,我又得付減項20%違約金。
感覺裝修公司太令人害怕了,先前和設計師簽的預算合同和你最后做完的實際費用增加4.5萬差距太大了,有43%的增加費用,如果算上油漆的增加項?就要到50%了。這個預算合同還能算是合同嗎?施工期間項目經理間隔一兩個月讓我給他簽工作手冊,里面都帶有一些新的條款,“要按實際施工面積結算,實際測量面積結算”,“某某項目是未在合同中”。這些內容后來一看就是他們補齊他們給你偷偷增加費用證據,中途施工中讓你簽讓你不會防備他們,是他們后面使不合法變合法行動的技術手段。通過這種技術手段使客戶無法判斷出是他們本來就要在你裝修過程中設下的陷阱。
事后連起來看看,裝修公司開始簽的主合同里就施工內容工期變動中找到了問題所在, 條款中他們只加了限制客戶增加和減少工程量要雙方簽確認才可以施工,但沒有限制裝修公司隨意給你增加和減少工程量要雙方協(xié)商確認才可施工的內容。這個條款限制了我們消費者的選擇權,造成了裝修公司經常可以強制消費的現(xiàn)實問題。損害了我們消費者合法權益。是不公平和違法的。裝修公司把合同規(guī)定施工前要和客戶做交底內容交客戶審核工作,也就是應該把預算里沒有的必須要的施工項目都要和客戶一次說清楚面積價格都要談好。實際操作中他們卻把增加項分解成每一施工間斷和你說一點。直到全部做完了才把預算中故意漏下面積給你清單清列楚,給你一一列出來,強勢讓你按他們做好的付錢。這不是在耍手段嗎?欺騙消費者是吧?這樣的合同哪來公平,透明的原則。
希望正要裝修的人好好看看,別像我一樣,把裝修公司想得太善良了,他們是要你付更多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