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是不少家庭的頭等大事,辛辛苦苦積攢了幾年錢的小周,終于在杭州濱江某小區(qū)買到了一套心儀的二手房產(chǎn)。等他興沖沖入住進去才發(fā)現(xiàn),屋里的采光受到了樓上鄰居家小王的影響.....
雙方幾次溝通無果,不僅憋了一肚子氣,還為此鬧上了法庭。
“我買房的時候那個儲物柜就在啊,又不是我后面加裝故意擋住光線的。”庭審中小王坦言道。小王也是買的二手房,在這之前,設備陽臺就有前業(yè)主做的一個L型的木制儲物柜,致使設備陽臺成了一個全封閉,不透光、不透風的空間,作為儲藏室使用。
從里往外拍的四樓和五樓。紅圈位置是私自搭建的儲物室。
兩家房子分別在四樓和五樓,戶型都是一樣的,設備陽臺正對著廚房唯一的窗戶,中間是一個通風井,廚房的采光主要依靠設備陽臺這邊的光照。
小周一直認為是樓上小王違規(guī)封閉了設備陽臺,影響了自家廚房的采光,于是三番四次找到小王,要求小王拆除設備陽臺的儲物柜。
但小王卻覺得小周小題大作,廚房采光問題是基于廚房本身設計的局限性,與其是否封閉設備陽臺并無多大關系,拒不拆除。
從外往里拍的四樓和五樓。紅圈位置是私自搭建的儲物室。
雙方為此吵鬧了一年多,期間小周向城管部門、住建部門、社區(qū)等單位反映此事,但都未果。矛盾不斷升級,小周將小王起訴到了濱江法院。
庭審中,小周認為設備陽臺本身是南北通透的,小王將設備陽臺封閉起來,嚴重影響了樓下房屋的采光和日照,導致其白天使用廚房時也必須開燈,造成電費的增加,因此小王應當立即拆除儲物柜。
小王則認為設備陽臺的儲物柜是前業(yè)主做的,與其無關,且在自家陽臺上做儲物柜并未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再者,鄰里之間本身就應有一定的容忍義務。因而小周的訴請完全是無稽之談。
濱江法院審理后,為了查明案件事實,進行了實地勘察,還對11樓相同戶型房屋的廚房采光進行了比較。
勘察后發(fā)現(xiàn),小王封閉的設備陽臺在未改造之前與生活陽臺是有一墻之隔的,設備陽臺的功能是用于放置空調外機等設備。而小王在設備陽臺做了柜子,將其改造成了儲物間,確實對樓下小周的廚房采光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基于上述理由,法院對小王進行了勸說,最終小王在承諾的時間內(nèi)拆除了儲物柜,小周也撤回了本案的訴請。
法官提醒,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八十四條關于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的規(guī)定,不動產(chǎn)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chǎn)、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相鄰關系包括通行、通風、采光、日照權等,其實質上是對所有權的限制和延伸。相鄰不動產(chǎn)的所有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權時,應當以不損害其他相鄰人的合法權益為原則。
來源:都市快報